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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奖励+精神鼓励!我市道德模范将享12项礼遇
2021-10-28 08:38:56

□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梅

本月,我市印发了《玉溪市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玉溪市荣获历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历届玉溪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以下简称“道德模范”)将享受12项礼遇。道德模范可享受这些礼遇,他们能享受到的12项礼遇内容和方式是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解读。

政治尊崇礼遇。邀请道德模范参加本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一些重大活动,为道德模范提供示范平台。乡(镇)级以上的地方及相关部门在本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换届选举时,应按一定比例将道德模范代表纳入“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名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邀请道德模范代表参加公民思想道德宣讲、宣传,聘请道德模范作为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文明讲堂宣讲员等。

节庆活动礼遇。逢各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举办重大节庆活动,由当地文明办提出建议,邀请道德模范代表出席,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中国传统节日期间,组织走访看望、慰问活动。道德模范已经离世的,由当地文明办或所在部门组织一次对其家属的走访慰问。

医疗保健礼遇。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公立(私立)医疗卫生机构,为军人、残疾人设立的优先挂号窗口加挂“道德模范”标识。每年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安排道德模范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承担。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酌情组织道德模范疗养,疗养经费由组织单位承担。重视和关注道德模范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此项礼遇方式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每年检查督促礼遇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向市文明委报告礼遇落实情况。

劳动就业礼遇。因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解除与道德模范个人的劳动关系。有就业意愿的道德模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其提供优先免费就业指导,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就业岗位。此项礼遇方式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市人社局每年检查督促礼遇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向市文明委报告礼遇落实情况。

子女就学礼遇。道德模范子女为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其子女就近就便安排入园入学。此项礼遇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市教育体育局每年检查督促礼遇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向市文明委报告礼遇落实情况。

社会保障礼遇。符合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道德模范,由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按规定优先办理。对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安置的道德模范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给予安排。此项礼遇方式由各县(市、区)民政、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每年检查督促帮扶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向市文明委报告帮扶情况。

参观游览礼遇。在本市内3A级以上景区(点)购票绿色通道加挂“道德模范”标识,道德模范凭荣誉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可在本市内3A级以上景区(点)享受免门票参观游览。此项礼遇方式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检查督促礼遇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向市文明委报告礼遇落实情况。

文体服务礼遇。各级文明办要联系爱心企业,为道德模范赠订党报党刊、赠送购书优惠卡;道德模范凭荣誉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在公共体育场馆健身可优先安排场地。

公共交通礼遇。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为道德模范提供公共交通礼遇服务,道德模范凭荣誉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

志愿服务礼遇。各级文明办要协调文明单位、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与道德模范结成对子,为需要帮助的道德模范提供志愿服务。

困难帮扶礼遇。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玉溪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宣传展示礼遇。各级文明办要在道德馆、各类宣传栏等,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照片,组织主流媒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组织道德模范事迹宣讲、文艺文学创作、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等,让道德模范典型事迹上银屏、上光荣榜、上主题公园、上文明讲堂等,提高道德模范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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