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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02 09:04:25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元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元财发[201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元江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科协主要职能包括:

①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管理全县自然学科界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科技团体的健康发展,指导乡、村科普协会的业务工作。

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的发展,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③组织开展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

④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下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⑤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推广实用技术,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⑥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各项任务。

2.科协机构情况:

科协机构1个,与上年一样无变动。

3.科协人员情况:

科协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无变动。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 抓好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使我国成为科技强国。习近平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元江县科协认真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全面素质,全年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统领全县科协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大会与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一道召开,是建国以来层次最高,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科技盛会,也是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动员会,树立了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元江县科协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研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内涵,把握方向,统领科协工作。切实履行好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面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职责,全面推进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

②加强县乡村三级科普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科普主力军作用

县科协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科协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着力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科协做到“四有一落实”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议事规程、落实科普专项经费。建立村(社区)科协工作站,要继续巩固“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全面推进“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计划”,发展壮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巩固发展科普示范基地,培养农村科普带头人。

③抓好项目建设,促进科普工作

县科协始终把科普项目申报作为科协首要工作来抓,通过创新工作方式,确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参照《关于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科协2016年省级科普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以及市科协分给我县申报指标,认真研究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项目申报筛选、调研。按照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能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能提高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等要求,2016年完成申报推荐省级科普项目6个,目前已批准立项3个共26万元,即元江高原高山中药材人工驯化及科普种植省级示范园建设1个,补助经费20万元;大水平社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创建项目1个,补助经费5万元;省级社区科普大学大水平教学点项目1个,补助经费1万元。

④积极做好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

元江县科协认真履行《科普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认真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工作。以农函大为平台,加大农民致富技能培训力度。坚持“稳定数量、保证质量、提高效益、创立品牌”的工作思路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办学原则,统筹农村教学资源,坚持联合办学的发展方向,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2016年县科协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18个村委会(社区)开办36个教学班,共招收学员1800人(统办专业1300人,地方特色专业500人)。开设有芒果、蔬菜、桃子、柑桔、烟草、养牛、茶叶等11个专业,目前农函大教学课本及相关材料已全部发放完成,县科协进行授课和培训10期686人次,乡镇科协培训了25期1750人次。农函大专业技术培训与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相结合,与农业开发规划进程结合起来,引导农民通过参加培训转变观念,增加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⑤下基层调研,指导农技协工作良性发展

科协工作重点在农村,而农村发展靠农技协。针对元江农村实际,市、县科协领导多次深入到元江大水平、南洒、安定、曼来、红新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指导农技协开展各项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养禽协会、元江县花卉协会、热带水果协会、茉莉花产业协会等成功经验作为我县发展农技协的方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强化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2016年发展农技协3个,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农技协26个,会员3106人。农技协的发展壮大,将不断提高元江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提效升级,引导农民奔小康,从而促进元江县农村经济发展,为元江农业、农村、农民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⑥应用网络等信息平台进行科普宣传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县科协自建的“元江科普网”,加强各类资讯发布管理。全年共发布信息38条,各类科普文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农村科普带头人等相关资讯若干,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站平台作用;二是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通了县科协的“魅力元江微科普”,并借助县委宣传部的“红河谷中太阳城”等公众微信平台,利用各自的工作职能,大力宣传各种科学养生、安全、科技等科普知识,宣传报道科普推广、科技工作开展情况,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的平台,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营销势头,引导县域内的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自主知识品牌。三是以开展科普活动为重点,认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培训4990人次;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及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及“科技活动周”等活动。

⑦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普工作。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创新大赛和各类科普竞赛、宣传活动,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和热情,培养他们的创造力。

2、抓好“十三五”项目申报及实施规划工作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6-2018年省级科普项目征集指南》中每个县每年推2个项目,建立规范的“云南省科协科普项目库”以及云科协〔2015〕13号文件通知,开展2016-2018年三个年度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项目库等相关安排布置,元江县科协及时组织专家调研,并规范上报项目材料,同时结合元江实际拟定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申报和实施项目。相关年度项目待中国科协、云南省科协立项扶持后具体实施。而市级项目主要是每年扶持2-3个科普惠农兴村服务站建设以及新成立的协会、学会、示范基地等补助,不再分年度具体规划。

3、积极争取把科普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科普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重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人均1.5元的标准计算科普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为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并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给予足够的经费支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一次、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全面完整。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统筹平衡。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

目标导向。强化绩效管理,以总额控制力为基础,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法治规范。构建各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及其内部权责一致、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编制方法

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将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目标责任。

(四)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财政全供养4人。退休人员3人,无离休人员。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元江县科协部门财务总收入1182790.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2790.3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7年元江县科协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2790.36元,其中,本年收入1182790.3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790.36元(本级财力1182790.3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17年元江县科协部门预算总支出1182790.36元,其中:基本支出812790.36元,占总支出的68.72%,项目支出3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1.2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支出1002254.00元,主要反映“科学技术支出”的支出100225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41.20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03.16元,“住房保障支出”2659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元江县科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812790.3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53718.36元,占基本支出的80.4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08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19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0%。与上年593831.32元对比增加218959.04元,增加36.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经费等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元江县科协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000.00元,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纲要建设和科普经费、科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基层农技协协会活动经费、基层乡镇街道协会科技培训费等开支。与上年500000.00元对比减少 130000.00元,减少35.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项目申报入库率低,项目经费减少。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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