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未成年人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该未成年人自述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过两次。
7月25日4时30分许,群众举报一未成年人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县城内行驶。正在巡逻的特巡警大队民警迅速出击将该车查获,交由交管大队处理。当交管大队民警要求驾驶人李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李某某称未带行驶证,自己只有17岁,没有取得驾驶证,说话间伴有明显酒气。
据李某某供述,7月24日晚和朋友聚会时喝了4瓶啤酒,有两个朋友的电动车离聚会点较远,便驾车送朋友去骑电动车,所驾车辆也是朋友从租车行租来的。此前,自己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过两次。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给予暂扣机动车、罚款2200元的处罚。鉴于李某某为未成年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管教。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违反了法律法规。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要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玉溪日报通讯员 韦韬 王俐)